澎湃新闻7月10日从海南五指山市人民法院发布的信息获悉,五指山市图书馆原馆长叶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引发交通事故,被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此事件引起广泛关注。
7月8日庭审当天,五指山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等多部门的50余名国家工作人员及群众代表受邀旁听此次庭审。此次公开旁听活动旨在为公职人员敲响警钟,让大家深刻认识危险驾驶行为潜在的严重后果。
经公诉机关指控且查明,在2025年6月10日18时许,被告人叶某与其朋友张某等人在五指山市某饭店聚餐并饮酒。当晚22时用餐结束后,叶某竟心存侥幸驾驶小型轿车打算返回家中,这一危险的决定最终引发了难以挽回的后果。
当叶某的车行驶至小区门口路段时,不幸撞到小区门口道闸柱,致使车辆及道闸柱部分损坏,引发了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五指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展开调查。经初步检查发现,叶某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随后叶某被带至海南省第二人民医院提取血液样本进行检验。最终检验结果显示,叶某血液中的乙醇(酒精)含量高达218.97mg/100mL,远远超过了我国规定的80mg/100mL的醉酒驾驶标准,属于典型的醉酒驾驶机动车。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此高的酒精含量情形严格符合危险驾驶罪,叶某理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叶某对公诉机关所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他在认罪认罚具结书上签字,在庭审当中,叶某当庭表示悔恨,表达了其对自己醉酒驾驶行为的愧疚和后悔。
五指山法院经详细审理分析,认为该案案件事实清晰明确,各项证据确凿充分。在对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具体情节以及认罪悔罪态度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综合考量后,法庭做出当庭宣判。最终认定被告人叶某犯危险驾驶罪罪名成立,依法判处其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以起到惩戒和警示的作用。
五指山法院表示通过此次公开旁听活动,真正达到了以案释法的目的,为旁听的公职人员和群众代表们敲响了警钟。参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深刻认识到危险驾驶行为不仅会给自己带来严重危害,还容易伤害他人,甚至给社会的安全稳定造成不良影响。未来一定会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坚决杜绝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大家吸取此次身边真实典型案例的深刻教训,在今后的生活中将纪律要求切实转化为实际行动。相信通过此类案例的公开审判和广泛宣传,社会公众对于危险驾驶行为的认识将进一步提高,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也会进一步增强。你觉得像这样借助真实案例的公开庭审来进行法治宣传有必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