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在调取黄某某手机通信记录时,意外发现其有卖小孩的聊天信息,进而侦破了一起亲生母亲卖掉亲生子的案件。这一事件如同一记警钟,敲响了社会对于拐卖犯罪新形态的关注。
黄某某自身的情况非常复杂。她起初并不知道婴儿生父是谁,而且没有稳定的收入。在住院期间,机缘巧合下有人给她介绍了“门路”,她便主动联系“中介”,试图以3.5万元的价格卖掉孩子。这种荒唐的行为源于她困窘的处境,但绝不是犯罪的理由。之后,她实际从买家李某处获取了近4万元,这笔钱全部被她挥霍在买衣服和打赏游戏主播上。黄某某还与买家签署了一份领养协议,然而法院工作人员指出,判定“送养”还是贩卖要综合考虑行为目的和所收钱财金额等因素。在当地实际经济水平和社会发展状况中,黄某某所收数额显然超出了一般群众认知,已构成犯罪。
依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的,应按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司法文件详细界定了亲生父母出卖骨肉和正常送养的区别,比如将生育作为非法获利手段、生育后即刻出卖子女等情形即构成拐卖罪。这个文件为此类案件的判罚提供了清晰且严格的标准。
此案另一麻烦点在于后续孩子监护问题。公安机关联系到黄某某80多岁且体弱多病的父亲,也就是孩子的外公,但他并不具备监护能力。如何安置孩子成了亟待解决的问题。
更值得深思的是近年来拐卖儿童犯罪主体的转变。其实早在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负责人就指出大多被拐儿童是被亲生父母出卖或遗弃后,才落入人贩子手中。这些不负责的父母为了蝇头小利不惜牺牲骨肉亲情,不仅造成了刑事犯罪的后果,更带来了人伦悲剧。此现象反映出社会深层的问题:为何为人父母者会如此漠视法律
黄某某本就属于社会边缘人群,既是施害者又是权益被忽视者。这类缺乏生育知识、经济基础和法律敬畏感的人群众多,治理这类拐卖犯罪难度较大。解决涉及边缘群体的拐卖犯罪不能仅依靠严刑峻法,还应强化法治教育,给予他们更多关怀、教育与救助,从根源上杜绝类似悲剧再次上演。这样的问题很值得我们共同去探讨大家怎么看这种父母拐卖孩子的现象?希望大家评论交流,并分享本文让更多人关注这个严峻的社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