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炎炎夏日的高温“烤”验下,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成为了当下备受关注的重要问题。连日来,多个省份总工会已发出提示函,聚焦用人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相关重要事宜。
落实高温作业时间规定为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基础内容之一。《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中明确了作业时间要求,当最高气温达40摄氏度以上时,用人单位必须停止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在37摄氏度以上、40摄氏度以下时,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然而此前,有一些用人单位未严格执行这些规定,这无疑给劳动者身体健康带来潜在危害。
足额发放高温津贴也是关键环节。高温津贴属于法定劳动津贴,不能替代或充抵。但现实中,有媒体报道部分用人单位克扣或不发放津贴,甚至用防暑降温物品来应付。需要明确,高温津贴是硬要求,符合条件就必须足额发放;而防暑降温费作为企业福利,发放情况由企业自行决定。不过,从员工健康与企业发展角度,为劳动者提供防暑饮料和必需药品的支出省不得。
完善防暑降温措施同样不可忽视。相关部门规定,用人单位应为高温作业劳动者创造良好条件。有些单位虽然认识到了这一点,但在实际落实程度与水平上存在很大差异。不同地区、不同企业间的措施落实参差不齐。企业应依据自身实际,改善作业环境、合理安排工时等。
除上述三个方面,相关部门需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一些地方已开通12333热线、高温津贴投诉二维码等,方便劳动者维权。与此同时,执法检查要深入一线岗位,及时发现并整改用人单位存在的问题。此外,提升高温津贴标准、提高用人单位法治意识等制度措施也亟待完善。
在极端高温频发的当下,保障劳动者权益刻不容缓。各方需多管齐下,协同发力,从津贴发放到制度健全,一个都不能少。你认为目前在保障劳动者高温权益方面,哪个环节还需要加强改进?让我们一起为劳动者权益保障贡献建议,也请大家点赞、分享这篇文章,让更多人关注这个重要的社会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