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临沂市兰山区一餐馆老板因发布“蛤蟆汤”等菜品图片被开出 45 万元罚单一事引发了广泛关注。该事件涉及餐馆、市场监管局等多方,来龙去脉逐渐受到公众聚焦。
2025 年 2 月 15 日,餐馆老板张女士涉嫌在网络发布使用国家禁止食用的动物“蛤蟆”(中华蟾蜍)加工菜品的视频。3 月 17 日,兰山区市场监管局对此立案调查,接到调查通知后事情迎来关键进展。3 月 22 日,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致电张女士,称接到群众举报其餐馆涉嫌经营国家保护野生动物“蛤蟆”,原因是通过张女士个人抖音账号查到其发布了涉及“蛤蟆汤”的餐饮食品广告。随后,工作人员要求张女士 3 月 23 日上午到局里接受调查。张女士则回复称店铺已经关门,且自己在外地,无法按时到场。
3 月 24 日,在店铺没开门的情况下,当地居委会将行政处罚告知书塞到其店铺门缝。告知书上鉴于当事人拒绝配合调查提出从重处罚,并指出自收到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张女士可行使陈述、申辩权以及要求听证的权利。3 月 27 日,张女士到兰山区市场监管局提交了陈述申辩书和听证申请书。她辩称,涉案图片视频不构成《广告法》意义上的“广告”,只是经营者展示商品信息的合法行为,所以请求市场监管局对行政处罚组织听证并撤销处罚。
然而事情并未因此得到快速解决。张女士表示,3 个多月来她都未收到兰山区市场监管局的明确回复。对此,7 月 4 日张女士对兰山区市场监管局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处罚决定。值得注意的还有官方后面发布的消息。
7 月 11 日 20 时,“兰山融媒”发布相关情况通报。通报内容显示,早在 5 月 12 日,兰山区市场监管局综合具体事实和危害程度,就已决定不再作出行政处罚并告知当事人。但据张女士回忆,当时没提撤销处罚这件事,也没有书面通知。如今,兰山区高度重视此引发关注的事件,已成立联合调查组对该案执法行为开展进一步调查。这个餐馆老板被罚 45 万事件在漫长的过程中牵扯出了多方的行动举措和复杂情况,其最终走向令人关注。大家说,这件事最后会如何收场?不妨在评论区留言讨论,还请点赞和分享本文让更多人关注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