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执行工作当中,打击拒执行为是维护法律公正和当事人权益的重要举措。7月2日,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上清人民法庭借助与公安机关的执行联动机制,成功让一名涉嫌拒执犯罪的被执行人全额履行法律义务,严厉打击并震慑了潜在的拒执行为。
此次涉及的被执行人苏某拖欠申请执行人赵某借款本息达12万元未还 。在相关调解协议生效以后,苏某仍然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进入执行阶段,上清法庭依照法律规定向苏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同时,法庭工作人员多次为苏某宣讲法律法规和执行政策,希望他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履行法律义务。然而,苏某一直顽固地对待执行工作。他既拒绝申报个人财产 ,又多次拒绝按照法院传唤到庭,完全不把法律要求放在眼里。
后来,经过法院的财产查控发现,苏某名下有两万余元存款,还有一台高档汽车。针对这个情况,承办法官依法向苏某送达了《责令交出车辆通知书》,并且再次对他进行教育劝诫。法官严肃地向苏某说明他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但苏某却置若罔闻。在规定的期限内,他既没有向法院交出车辆,也不主动兑付执行款。鉴于此,根据相关法律,法院对苏某作出司法罚款5000元的处罚,希望以此让他意识到拒执行为的严重性。
尽管法院多次努力,苏某仍然拒不执行判决。考虑到苏某在名下有财产的情况下还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为切实维护执法司法公信力,上清法庭在多次警告无效之后,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7月2日,苏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到案。到庭后,承办法官和公安民警一起对苏某进行了严厉训诫。他们明确指出,苏某的行为已经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司法机关会依法追究他的刑事责任。这时,苏某才真正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和严重后果,当场悔罪并表达了愿意履行法律义务的意向。
当天,苏某全额付清了12万元的执行款,并缴清了5000元的罚款。申请执行人赵某在领款后,也对苏某的行为表示了书面谅解。目前,针对苏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这个案件的处理过程体现了司法机关打击拒执行为的决心和力度 ,也为社会上潜在的拒执人员敲响了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