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造黄谣”案件引发社会关注,广西南宁的吴女士在遭遇他人侮辱诽谤后,历经两年维权仍未获得应有的赔偿。
2022年7月,吴女士的微信突然收到大量陌生男子的好友申请,对方均提出开房邀约。经调查发现,她的微信名片、照片及虚假色情邀请信息被发布到国外社交平台。随后,一名大三男生联系吴女士,告知她有人在国外平台发布其色情邀请信息,并提供了照片和联系方式。
吴女士在得知此事后迅速选择报警。经警方侦查,确定黄某为始作俑者。黄某承认,他将吴女士的照片及微信名片配以色情邀请文案发布至外网,吸引网友添加他询问吴女士的联系方式,他随后将其提供给网友。
黄某的行为给吴女士带来了极大的名誉损害。吴女士表示,自此事发生后,亲戚朋友都对她议论纷纷,她本人也患上了严重的抑郁症,甚至产生了自杀的念头,工作和生活都受到了严重影响。
事情发生后,黄某在派出所签下《治安调解协议书》,承诺公开向吴女士及其家属道歉,并赔偿20万元。然而,黄某并未履行承诺。吴女士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黄某在多个知名网站和社交媒体平台公开道歉,消除影响,并支付律师费、精神损失费、医药费等费用共计20万元。
在一审庭审中,黄某辩称,他是在被迫情况下签订了调解协议,没有能力履行。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某的行为侵犯了吴女士的隐私权和名誉权,判决其公开道歉并赔偿20万元。黄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但判决生效后,黄某仍然拒不执行。2024年9月,吴女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悬赏2万元征集黄某的财产线索。为了找到黄某,吴女士注册微博小号,通过发布黄某可能感兴趣的内容诱使他主动联系,最终成功锁定了他的行踪。警方再次介入,对黄某进行调查,他承认了自己的诽谤行为,以及此事对吴女士造成的严重影响。
目前,此案件再次引发社会对网络暴力及名誉侵权问题的关注。吴女士的遭遇揭示出“造黄谣”现象的危害性和维权的艰难。同时,也警示公众,网络非法外之地,任何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相信在法律制度不断完善和公众法律意识不断提高的过程中,网络环境将变得更加安全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