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田先生着实是遇上了一件让人闹心的烦心事。他本计划在成都大邑县花水湾镇的一家酒店举办活动,却不想因这活动的波折,与酒店陷入了一场退款纠纷。
今年5月25日,田先生前往大邑县花水湾镇的这家酒店进行考察。他筹备的活动预计6月16日开启,分3期举办,每期时长达6天。参与者约有几十人,按照需求大概得预订40多个房间。然而,由于活动举行的具体时间还未最终敲定,当天酒店方面要求田先生支付5000元,田先生最终支付了这笔款项。
值得一提的是,当时双方并未明确提及这笔钱不能退还之事,也没有签订相关的书面合同,一切都只是通过口头协议来达成。田先生提供的付款记录可以证明此次交易的存在。
但事情并未朝着预期的方向发展。6月3日,田先生不得不告知酒店负责人徐先生,活动取消了,他希望酒店能退还那5000元。可酒店方面却称这个钱不能退,田先生必须在他们酒店进行消费。田先生觉得自己已经提前13天就告知酒店取消活动,酒店并未产生实际损失,这笔钱理应退还给他。
事发之后,田先生多次尝试与酒店进行沟通,并且还向当地的相关部门进行了投诉,一心希望酒店能够把钱退还回来,然而始终未能如愿收到退款。之后记者介入此事,当天下午拨打了酒店负责人的电话,对方婉言拒绝了采访,称当地文体旅局正在处理。
记者又联系上了大邑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据工作人员介绍,他们经过初步的了解,发现双方的说法存在很大差异。酒店称,田先生交钱时他们明确告知这是定金,是不退不换的,田先生表示同意后才交了钱;但田先生却坚称,当时并没有被告知这是不可退的定金。鉴于双方目前存在这样的争议,文体旅局工作人员建议走司法程序来解决问题。
这起事件中,因为缺乏书面合同的明确约定,加上双方对款项性质说法不一致,导致问题陷入僵局。不知道大家觉得田先生是否能顺利拿回这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