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总是会有一些意想不到的事件发生,让人啼笑皆非。近日,一对夫妻报警称车子丢失,原本以为是一桩盗窃案件,然而真相却令人大跌眼镜,竟然是当事人喝醉后忘记自己开车这回事。
事情发生在今年4月2日晚上,辖区派出所接待了神色匆忙的刘某和他的妻子。这对夫妻心急火燎地前来报警,称一辆客户送修的车辆离奇失踪了。据他们说法,这辆车在40分钟之前还好好地停在店门口,而且车钥匙就收在店里。他们到处找都没找到车子,这才怀疑是被人偷走了。鉴于丢掉的是客户价值数万元的车辆,刘某和妻子担忧不已。
接到报警后,侦查人员立刻展开侦查工作,调取事发路段的监控。监控画面中呈现出的并不是什么小偷作案,反而是刘某酒醉后的一连串糊涂行为。只见刘某晃晃悠悠、步履不稳地来到车子旁,然后坐上了驾驶位,最后把车子开走。直到这时真相才浮出水面。
原来当天中午,刘某招待客户吃饭,席间他喝了三两黄酒。到了晚饭时间,他一个人又独饮了三两黄酒。当晚8点,酒足饭饱的刘某产生了开着客户的车回家的想法。可刚出门没多远,他突然尿急,便把车停在路边解决内急问题。之后,可能是酒精上头,刘某就把自己开车出来这件事忘得一干二净,直接徒步走回修理店,继续寻找车辆,上演了这场乌龙案件。实际上,“被盗车辆”此时就静静待在距离汽修店仅130米远的巷子里。
处警民警赶到现场调查的时候,闻到刘某满身的酒气,就产生了怀疑。之后进一步调查,确认刘某涉嫌危险驾驶。经过专业仪器检测,刘某呼气时酒精含量为179mg/100ml,而血液中的即时乙醇浓度更是达到了190mg/100ml,完全属于醉酒状态。相关法律规定,人在这种状态下开车十分危险,不仅容易发生交通事故,也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
后来经过慈溪市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根据刘某的行为,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同时,按照相关法律要求,刘某的机动车驾驶证已被依法吊销,并且在未来五年之内是不允许重新获得的。
大家想想看,刘某因为过度饮酒,不仅忘记了自己开车的事,导致上演报警找车的乌龙事件,还让自己面临严重的法律处罚,实在是不值当。生活中咱们可一定得注意节制饮酒,遵守法律规定,不管在何种情况下都千万别酒后开车。这不只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别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您身边有类似这样因为喝酒酿造出意外事件的例子吗?可以在下方分享互动起来也别忘了点赞和分享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