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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馆老板发菜品视频竟被指违法广告罚款45万?真相令人咋舌
来源:韩城新闻网  作者:韩城新闻网   阅读:13 2025-07-12

近日,山东临沂发生一起引发广泛关注的事件——饭馆老板因在短视频平台发布菜品视频,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判定为“违法广告”并拟处以45万元罚款。此事件经媒体报道后,迅速挑动大众的关注神经。

饭馆拍“蛤蟆汤”视频拟被罚45万,当地市监局回应:属国家保护动物_饭馆拍“蛤蟆汤”视频拟被罚45万,当地市监局回应:属国家保护动物_

事件的主角饭馆张女士,只是想记录饭馆菜品发布于自己的个人短视频账号,既没有挂售卖链接,也无推广动作,更未曾展开扩大宣传,纯粹是记录日常生活而已。然而,3月22日下午,她接到兰山区市监局电话,被通知违反广告法,需前去接受调查。3月24日,居委会工作人员更是直接把《行政处罚告知书》塞到了饭店门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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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市监局判定“违法”的视频中,有一条标注了“蛤蟆汤”的手写字样。市监局认为视频违反了广告法规定,继而做出拟处罚45万元的决定。最初,执法人员与张女士取得联系时,提到有举报人反映饭馆通过这个视频售非法卖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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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情况下,张女士依据要求,在拿到告知书的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交了《陈述申辩书》和《听证申请书》。不过之后的3个多月,兰山区市监局既没撤销告知书,也未进行实际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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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来到7月10日下午,临沂市兰山区市监局工作人员回应媒体,该事件尚未进行实质处罚。原来饭馆在意识到“问题视频”后,删去全部宣传菜品视频,并递交了陈述申辩书。市监局开会集体研讨后,考虑到饭馆及时纠错,未带来社会危害,决定采纳其申辩意见,不予处罚。工作人员还提到,当时广告科和法制科已电话通知饭店一方此情况,但对方情绪不佳,不愿倾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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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老板称,那道被质疑的汤品实际上取材市场购入的牛蛙,并非保护动物中的“癞蛤蟆”。不少人指出,市监局理应从市场来源链条等方面进行详细调查,来确认饭店售卖的到底是牛蛙还是蟾蜍。根据红星新闻报道推测,当时正是因为这道菜疑似使用“癞蛤蟆”,成为视频是否违法最大争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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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日晚间,兰山区联合调查组通报:2025年2月15日,当事人在网络发布视频,被疑使用国家禁止食用的动物蛤蟆(中华蟾蜍)做菜;3月27日当事人提交陈述申辩资料并主动删视频;5月12日,市监局综合相关状况,决定不再处罚。至此,这起在网络引起众多人议论的饭馆视频“违法广告”事件终告一段落,但它也引发了关于市场监管中视频界限等多方面的深入思考。大家觉得在界定这类视频是否违法广告的时候,应该把握怎样的尺度才更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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