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粤的盛夏时节,热气混着湿气扑面而来。在佛山三水的一个村庄村口,一棵古老的榕树像一把巨大的伞盖撑开,郁郁葱葱的枝叶极具生命力。然而数月前,一场意外却打破了村子的宁静。一天凌晨,狂风大作,这棵古榕轰然坍塌,由此引发了一场关于责任归属的激烈争执。
榕树倒下砸坏了村民刘老伯家半年前砌的围墙,建筑公司评估修房需要 8 万的费用,于是刘老伯要求村民小组赔钱。在村民小组办公室,刘老伯争得面红耳赤,而村民小组觉得自己既不是榕树的所有人,也不是管理人,不应该承担责任。一气之下,刘老伯将村民小组告上法庭,案子交到了三水法院白坭人民法庭副庭长卢泽辉手中。
为了厘清事实真相,卢泽辉先来到刘老伯家中,看到受损的围墙,他耐心安慰刘老伯。随后,卢泽辉前往村民小组办公室,指出古榕有明显的白蚁侵蚀痕迹。他告知村主任,在没有明确其他管理主体的情况下,村民小组作为古榕的实际管理者,负有巡查维护义务,若不然就要承担赔偿责任。然而,村主任对刘老伯提出的 8 万赔偿金额存疑。卢泽辉便提议在双方监督下摇珠确定鉴定机构。
按照流程,专业的鉴定机构对房屋修复费用进行评估,最终鉴定意见书认定刘老伯房屋的修复费为 1.3 万余元。看到报告后,刘老伯经过片刻犹豫,表示鉴定流程和标准透明规范,认可这样的结果。事情原本有了解决的转机,但村民小组那边又出现问题。村主任表示村里每一笔支出都受村民监督,要动用集体资金赔偿,村民都不同意,他希望等法院判决让大家信服。
在此期间,卢泽辉多次奔波于双方之间进行沟通,但依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他留意到村里有很多前来游玩的旅客,看着古榕以及古建筑,卢泽辉意识到尽快明晰管理者责任,才能更好地保护这些历史“瑰宝”。
卢泽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判决由村民小组赔偿刘老伯房屋维修费 1.3 万余元以及鉴定费用。宣判之后,村民小组很快就主动履行了判决结果,不仅赔偿了刘老伯的损失,还邀请了专业人员对古榕进行修复加固工作,并建立了常态化的巡查机制来保护古榕。
如今,刘老伯家修缮后的围墙上爬满了绿植,那棵倒下的古榕在支架的支撑下长出了新的枝叶。以实质化解纠纷、立足群众司法需求为导向,今年上半年三水法院审结民事案件 9502 件,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下降了 10.2 %。这件案件的解决方式和成果,为相关类似的纠纷解决提供了参考,也保护了古迹与保障了村民的权益。不知道大家遇到这种情况觉得应该如何处理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