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夏女士蹦极受伤事件引发关注。7月2日,夏女士通过扬子晚报表示自己在蹦极过程中受伤,被诊断为脑震荡,该事件因夏女士的网络视频而进入公众视野。
夏女士回忆称,自己是在闭眼的情况下被工作人员推下开始蹦极的,途中摸到脸上有水,一看竟然是血,此时就感觉鼻子和下巴疼。蹦极结束后告知工作人员身体不舒服,工作人员带她去了附近的诊所,并表示可留联系方式,后续有问题再联系 。之后,她和家人便回家了。不过情况依旧不容乐观,夏女士先后前往两家当地医院就诊,均被诊断出脑震荡。
夏女士认为脑震荡与蹦极存在因果联系。她在蹦极前已通过景区小程序购买了保险,于是向景区索要保单,然而景区未提供保单,却给她发来了免责协议 。另外,蹦极时她让朋友拍摄,但下降幅度太大,几秒未入镜,而这恰是她疑似被撞到的时段,于是夏女士希望景区提供监控,以了解被撞的真实状况。
7月3日,扬子晚报记者致电涉事景区,景区表示会负责到底,不会逃避。但谈及事情细节、保单和监控等问题时,票务工作人员称会有专人与记者联系。之后景区处理此事的工作人员致电记者,表示一直在和夏女士的母亲沟通,其他信息暂不透露。不过,夏女士对景区的处理态度并不满意 ,她觉得景区很敷衍,在网络视频发布之前,景区未主动联系其母亲,她母亲主动沟通时,景区仅表示等治疗好后找保险报销即可。
目前,从夏女士提供的视频可以看到,她下巴和鼻子的伤口还十分明显。由于职业是妆面模特,此次脸部受伤对其工作影响巨大,她还在医院接受治疗,康复时间仍是未知 。7月2日白天,夏女士的视频引发关注,她的母亲首次接到景区电话,景区称会来看望,但截至目前还未见到人。
记者搜索发现,网上关于蹦极受伤的案例较为少见。北京大成(南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建律师指出,《民法典》第1176条表明,若组织者履行了提醒义务,如提示高血压、心脑血管等疾病患者勿参加蹦极,在此类活动造成损害时,可免除组织者大部分责任。不过,本次事件中并无此类提示情况,景区大概率要承担赔偿责任。夏女士系碰撞受伤,不是自身疾病原因,说明景区的安全保障义务履行不到位,可能构成侵权责任。并且,夏女士购买的为个人商业保险,这与景区赔偿责任不冲突,即便拿到保险理赔,景区的赔偿责任也不能免除。你如何看待此次夏女士蹦极受伤事件中景区的责任和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