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配送员驾驶超标电动车造成的交通事故引发了公众的广泛讨论,同时也吸引了众多目光。目前,此类超标电动车事故涉及的保险理赔问题正逐渐成为社会上一项不可忽视的现象。
近期,外卖配送员齐某在执行配送任务过程中不幸遭遇了意外事故。齐某已向人民财险深圳公司进行了投保。不过,由于齐某所使用的电动车被交警部门判定为机动车,并且符合免责条款,该公司最终拒绝了齐某的赔偿请求。尽管存在上述情况,唐河县法院在审理该案件时,鉴于外卖行业对配送效率的严格要求,以及齐某具备机动车驾驶证的事实,最终判定保险公司应当向齐某支付超过26万元的赔偿款。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过程中提出,保险合同中对“机动车辆”的界定存在模糊之处,且未将超标电动车纳入免责条款。此判决为今后类似案件的审理奠定了基础。尽管案件最终结果已定,然而外卖骑手在购买保险后遭遇理赔被拒的现象依旧较为常见。
在对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案例进行整理时,记者发现,配送员在购买保险后遇到送餐事故却未得到赔偿的情况并不罕见。通过以“外卖”、“车辆”、“保险”以及“判决”为关键词进行检索,2025年的相关案件数量已经突破了450件。以汪某某为例,即便在事故中他并不承担任何责任,然而保险公司却以他未取得驾驶执照便驾驶机动车辆为由,坚决拒绝了他的赔偿金支付请求。
研究结果揭示,大量超标电动车广泛存在,成为保险理赔难题的核心所在。田凤武律师指出,在具体操作层面,事故发生后,那些经过改装或超标的电动车往往被认定为机动车,保险公司据此拒绝提供赔偿。这种现象对外卖骑手来说,显得尤为复杂,处理起来也尤为困难。
在审理齐某案件时,唐河县法院指出,外卖行业的运营对效率要求极高;同时,齐某持有驾驶证且已投保相应保险。基于此,法院提出观点,不应仅将车辆视为机动车,亦不应忽视驾驶证所赋予的驾驶资格,这一立场体现了对职业特性的尊重和细致的思考。
田凤武提出,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应当加强外卖平台保险体系的建立,提升赔偿额度,并对合同条款进行优化,以确保外卖骑手的权益得到更有效的保障。记者已与多个平台进行交流,以了解改进的具体措施。电动自行车保险赔偿的难题不仅影响骑手权益,还牵涉到多方面的利益,因此,这一问题的解决方案亟需进行深入的研究。欢迎广大读者点赞、转发,并留下您的宝贵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