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消费维权的事件时有发生,邓女士在一家美容店的遭遇就引发了诸多关注。近日,邓女士在“御经集”美容店做艾灸项目时遭遇二度烫伤,她与门店的协商过程漫长又曲折。
邓女士其实并非第一次在该门店做艾灸项目,此前也曾有过体验,不过服务的技师并非同一人。这次,她却在艾灸过程中受了伤。检查出二度烫伤后,她先于7月12日去中心医院复诊,之后便找到门店商榷赔偿事宜。事发时在店的“悦悦”店长在与邓女士微信沟通中提到,员工答应赔偿2000块钱,还表示若邓女士接受不了便可按自己的想法做。
邓女士不仅和这位店长沟通,还联系了门店其他负责人。而这些人宣称此事与公司无关,是员工个人失误所致,让她去找员工负责。
7月13日,邓女士向晨意帮忙记者表达,这样的处理方式令她又难过又气愤。她现在只期望门店能酌情赔偿治疗费、后续激光费和误工费等。当天,晨意帮忙记者和邓女士一同前往旭辉里商场1B层的“御经集”美容店。店里一位男性负责人到场后提出,赔偿金额应通过法院裁定。他称自己已给双方调解过两次,员工并非不赔,但要是邓女士要求赔偿2万元,就得出示证据到法院起诉。他还称烫伤事件是员工责任,并表明门店不提供艾灸项目,可对于具体状况他并不太清楚。
另一位女性负责人称,他们本可承担2000元赔偿,但邓女士不接受还要求赔偿2万元,觉得这不是打工人能承受的数额。而且她强调店内无艾灸项目,是员工私自为邓女士提供的。当记者提到后续治疗费及误工费等问题时,其表示因为烫伤是员工造成的,店内又不允许做这个项目,所以店内不应负责。邓女士指出做艾灸时有门店店长在场,该女性负责人让其找该店长。对于门店在员工管理上是否失职,她觉得员工有好几十、几百号,人心各异,实在管不明白。
经记者介入协调,双方签署了赔偿协议,门店赔偿邓女士12000元,此费用由5名员工共同承担。这起消费维权事件中,邓女士希望合理维权,美容店则有自己的立场和解释。大家觉得这次的协调结果公平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