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韩城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0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岗位与名额
1、 教育系统高中、山区乡镇中小学60人;÷
2、 乡镇卫生院10人;
3、 山区乡镇事业单位30人;
4、 市级部门下属事业单位10人;
三、对象和条件
1、 对象
在韩城市人才劳动交流中心报道的2006、2007年毕业尚未就业的韩籍大学本科毕业生(包括中、省、渭南市驻韩企业师范类毕业生)。
2、 条件
具有韩城市户籍;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 方法步逐
公开报名。2008年1月16日至2008年1月18日在韩城市人才劳务交流中心(新城区人民路北段216号)报名,进行资格审查。联系电话:0913-5224269
笔试。笔试时间:2008年1月20日。笔试采用百分制闭卷考试,按招聘计划的120%分类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面试时间:2008年1月23日。面试采用百分制当场赋分,按面试成绩分类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体检工作由市人劳局统一组织。体检时间:2008年1月24日。
公示和聘用。2008年1月25-1月31日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2008年2月1日公布录用人员名单;2008年2月25日-3月10日市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办理手续。
五、 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人事代理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同底二寸彩照五张。报考师范类的毕业生同时须携带教师资格证。
韩城市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二日